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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12·4”国家宪法日倡议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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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20-12-10来源:公众教育科 浏览次数:1353

12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。

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,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,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,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、法律权威、法律效力。2014111日,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:将12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,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。国家宪法日的设立,昭示着中国共产党全力推动依法治国的意志与决心。它把国家的法治建设提升到了一个新高度,也为全党和全国人民树立起一个法治信仰、法治追求的新高度,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。

1954年我国拥有第一部真正属于人民的社会主义宪法,到我国现行宪法于1982124日正式实施,期间经历了风雨侵袭,经受了时代考验。历史经验告诉我们:只有以宪法为准则,才能维护党和人民的共同意志,捍卫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;只有以宪法为准绳,才能建设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、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、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、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和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,不断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。反之,如果宪法受到漠视、削弱甚至破坏,人民权利和自由就无法保证,党和国家事业就会遭受挫折。

习近平总书记强调“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,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”。在大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今天,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今天,我们更应深知重任在肩。为此我们向全局职工出如下倡议:


我们要认真学习宪法,提高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,牢固树立忠于宪法、遵守宪法、维护宪法的自觉意识;

我们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,努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,让宪法信仰植根于我们每个人的内心深处,让宪法实践成为我们的自觉行动;

我们要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,又自觉履行法定义务,做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相一致。

让我们认真学习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,从实践做起、从自我做起、从点滴做起,共同营造“弘扬宪法精神,建设法治中国”的良好氛围,从个人开始,辐射全社会,为“法治中国”梦想的实现砥砺前行,为推动“生态空间治理”携手并进。